经党员和群众推荐、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分党委备案,拟确定(或认定)王琪等15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149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3522集团新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