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以及《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深入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制定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预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评估时间
2024年3月21日
二、学校督导组
组长:张长青
成员:朱进、李助南、严运桂、许凤英
三、学院工作小组
组长:杜何为、谢作喜
成员:高梦祥、陈卉、万波、李真顺、吴华伟、尹小丽、陈爱霞、张帆、谈娆、贾雨濛
四、工作安排
1、工作汇报
汇报人:杜何为
汇报地点:行政楼323会议室
参加人员:学校督导组、学院工作小组成员
2、现场考察
(1)教学资料检查
地 点:行政楼301会议室
负责人:谈娆
(2)实验室考察
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学院1教、农科大楼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
科教融合示范实验室:1-221、1-319、1-324实验室。
3、访谈座谈
访谈对象:学院领导、教师代表、教学管理人员、本科生代表。
4、督导听课
学校督导组随机选取课程,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听课。
五、工作要求
学院分管领导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严肃工作纪律,恪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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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