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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集团新网站(中国)有限公司2025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8:0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文件,以及“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形成本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长:杜何为

成员:陈卉李真顺高梦祥熊涛

秘书:谈娆

监督:万波

二、选拔对象

2021级本科生

三、选拔条件

1.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按专业排名,不分方向),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

四、选拔名额及要求

1.选拔人数:生物类15人(生物技术、生物工程专业),食品类10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总计25人。

2. 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每位导师只能接收1个学生,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基本条件。

五、选拔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附件1)、》、《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供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材料提交地点:西校区行政楼307。

2.资格审核

学院教学办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严格资格审查。

3.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学术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全程记录,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遴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学业成绩*70%。

面试时间:5月22日9:00

面试地点:行政楼323会议室

面试要求:学生以PPT汇报形式进行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学习、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经历等。

个人汇报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4分钟。

4.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博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入选本硕连读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中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标准加分。

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

详见《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文件, 以及“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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